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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九十二章 偶遇(2/2)

作者:可大可小

明晚七点东方饭店一聚。

    纸条后面,写了一个很小的“李”字。显然,这是出自李公树之手。

    胡孝民划起一根火柴,将纸条烧掉,扔到烟灰缸里后,拿出烟,又点了根火柴,点上烟后,用快燃尽的火柴,把烧成灰烬的纸条捣烂。

    在九风茶楼坐了一个小时左右,胡孝民开着车子离开。他先去了延年坊7号,换了全套黑色的衣服和鞋子,还带上了假发。

    手枪除了严青山给他的那把外,他还带了一把备用的手枪。将两把枪手拆开,仔细地擦拭之后,才从后门离开。

    他没再开车,步行到赫德路,先人力车再出租汽车再步行,辗转三次后,才到了今晚的目的地:大沽路29号。

    这是陈余清在上海的住处,他平常住在南京,这里只是临时落脚之处。就算在上海,也只是晚上来过夜,除了他和一个保镖外,没有请佣人。

    陈余清每次来上海,都要在歌舞厅或赌场玩到半夜才回来。他以前是**同盟军的总司令,其实就是打着**旗帜的土匪,晚上睡在外面没有安全感,不管多晚,都要回来睡的。

    这个地方,之前胡孝民侦查过,对周围的地形有所了解。房子里没灯光,门口挂着锁,他知道陈余清还没回来。

    胡孝民暗忖,看来自己的运气不错。

    当然,他的运气好,代表着陈余清就要厄运降临……

    胡孝民看了看时间,都快半夜了,陈余清竟然还没回来。他在前面转了转,确定周围没有异常后,又站在墙角,仔细听着里面的动静。

    优秀的猎手,总是有足够的耐心。

    等待的时间,胡孝民必须隐藏好自己,不能走动,不能抽烟,他站在墙角,像一个黑色的幽灵,与黑夜完美融合为一体。他拿出一双手套,轻轻带上,又把严青山的手枪拿出来,将子弹上瞠。

    之所以选择陈余清作为目的,除了因为他甘心投靠日伪当汉奸卖国贼外,还因为他当初在温州、台州一带组织的“**同盟军”,杀害了很多革命群众和战士。

    特别是对**和他们的家属,动辄就是割人头、开膛破肚,把活生生的人,推到井里活埋,或者活生生烧死。他的那些暴行,比日本人都要狠。当地的群众,对陈余清可谓咬牙切齿,恨不得能吃他的肉喝他的汤!

    这样的刽子手,摇身一变,竟然成了南京新政府的军事参谋,挂着将军的头衔,还能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,是老天的不公,更是那些牺牲的战士和同志们的悲哀!

    凌晨两点时,大沽路上的车子都很少了,胡孝民却依然悠闲地站在那里,一点也不着急,似乎在等自己心爱的恋人。

    终于,一声喇叭:“嘀嘀”,吸引了他的注意力。一辆黑色的林肯牌汽车,停到了大沽路29号门口。

    胡孝民侧过身子,迅速瞥了一眼,看到前排先下来了一个人,看了看四周后,拉开后面的门,又钻出一个大腹便便的男子,手里还提着一个皮包,看身形和姿态,正是陈余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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