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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 心似琉璃的少女(1/2)

作者:冯宇恒

    离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,家里开始为去场部中学上学的孩子准备东西。

    我们还是无所事事,有大人帮着干事,我们只有玩的任务。

    那个季节,蔬菜成熟了,牛羊都膘肥肉厚了。中队开始收菜储存、杀羊宰牛,要按人口分给各个家庭、分给犯人和就业职工食堂,准备过冬食用。

    监狱左边有个小空场,四边打着围墙,平时那里是堆放杂物的地方,这个季节它就变成了一个屠宰场。

    上百只羊在那儿被关了起来,然后一只只被拉出来屠宰。

    中队弄来了几个“屠夫”似的就业职工,他们个个是杀羊宰牛的好手。这些人在杀羊的时候,先把刀横放在嘴里,用牙咬着,然后就去抓羊。看着杀羊的就业职工那个样子,我觉得他们很凶狠。把羊抓住弄出来后,他们一个人就可把羊按倒在地下,然后单腿跪在羊身上把羊压住,一只手抓住羊头,另一只手从嘴上拿下刀,只一刀就戳穿了羊的心脏,待羊的血流完后就开始剥皮破肚。在把羊的肝脏拿出后,他们会把羊苦胆和肝脏分开,然后把苦胆放进嘴里,脖子一仰就把苦胆吞进了肚子里。干完这一切后,在羊身上把刀一蹭,又用牙咬住刀,接着又去抓羊、杀羊。杀一只羊,把羊收拾好,也就是十几分钟的样子

    我觉得很奇怪,他们为什么要吞羊苦胆?难道他们是馋肉了吗?

    这些杀羊的看出了我的疑惑。他们说,吞吃羊苦胆是为了明目,让眼睛看得更远。称这是跟牧民学来的,牧民的眼睛就像是鹰眼,看得又远又清楚,都是吃羊苦胆受的益,越吃羊苦胆眼睛就越亮、越好,那几个人教唆让我也吞一个试试。

    他们又杀了一只羊后,从肝脏上拿下了苦胆,递给了我。黄晓雪给我使眼色,那意思是千万别吃。我装作没看见,拿起苦胆就往嘴里放。

    “李天星!”黄晓雪几乎是喊了起来:“那上面都是细菌!不能吃!”

    黄晓雪一喊,吓了我一跳。我拿起苦胆看了一眼,上面啥都没有,就回答黄晓雪说:“这上面干干净净,啥都没有。就是有点东西,也是不干不净,吃了没病!”说完我就把苦胆放进了嘴里。

    黄晓雪见状,两只手抓在了一起举在了下巴下,嘴撇着,身上颤抖着,像是想吐的样子,一脸痛苦相。

    我仰起了脖子,想把那苦胆吞下去。可黄晓雪那痛苦的表情出现在了眼前,就突然感到一阵恶心,没能把苦胆吞下去,“哇”的一口把苦胆吐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恶心死我了!”黄晓雪看我那样子,她也差点吐了,捂着嘴跑到了一边。

    我跑到了黄晓雪的跟前,想缓解一下“紧张局势”,冲她做了个鬼脸,想把她逗笑。可是黄晓雪擦着鼻涕说:“李天星你太恶心了!啥都敢吃!你就不怕得病吗?”

    我笑着说:“啥叫得病?难道你不吃羊肉吗?我怎么没见你得病呀!”

    “那是熟羊肉!”黄晓雪差点喊起来:“你怎么不吃生羊肉?”

    “生羊肉?我正想吃呢!”我做了个啃羊骨头的手势。

    “那你现在就去吃吧!那有现成的!”黄晓雪指了一下杀好的羊。

    “你以为我不敢?”说着我就走到羊肉跟前,用手指沾了点羊血,用舌头添了一下。

    黄晓雪皱起了眉头:“太恶心了!你咋不吃一块羊肉?吃一块生羊肉才算本事呢!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我有些不知所措。为了下台,就拿起了一把刀,装作要割一块羊肉的样子说:“我割一块羊肉,吃了让你看看!”说完就抓住了一只羊的后腿。

    “李天星!”黄晓雪笑了起来:“你是傻瓜吧?让你吃啥你就吃啥?傻里吧唧的!笑死我了!你如果敢吃生羊肉,我就不理你了!”

    看见黄晓雪笑了,我也笑着放下了刀。

    实际上,生肉也不一定不好吃。这里的牧民们,就有食用生肉的习惯。他们有时会把吃不完的肉切成片风干,然后当零食吃,据说很好吃呢。当地牧民吃羊肉也和我们不一样,他们一般不杀羊,而是把羊闷死。然后取出羊的小肠,把羊胸腔里的血灌进小肠,制作血肠。刚开始我也闹不清为什么不杀羊而是“闷羊”,后来才搞清楚,牧民们是为了羊血。杀了的羊,血流掉了,而闷死的羊,血全部集中在了胸腔里,成了灌血肠的上等好料。

    我想起了那次在牧民家吃羊肉、吃血肠。牧民灌好小肠,切好羊肉,就开始烧火煮食。

    小肠入锅后,水只要烧开冒出水花,滚上一滚就将小肠从锅里捞出。到时你只要咬住小零级大神19181肠的一头,黏黏的血浆就流进了嘴里。吃血肠那种滋味是难以形容的,香甜、鲜嫩,非常爽口、好吃。

    煮羊肉时,牧民是不放任何作料的,连盐也省了。羊肉下了锅,水开了以后,大约七八分钟就出锅。一人一把刀子一块肉就开始享受。那羊肉用刀切下后,先沾点盐,肉里面还有血丝。可是吃起来肉很脆、很鲜,吃一次就让人难以忘怀。这种“手抓羊肉”,被当地人称其为“手抓”。手抓尤以羊排最好吃,当地人称之为“肋条”。那上面有一层连皮肥肉,咬一口能让你嘴角流油。接着吃下面的瘦肉,香脆无比。

    那羊脖肉更是鲜嫩,吃起来简直就是一绝。不过,这个羊脖肉,在当地牧民那里还是一件道具、一份考场上的试卷。如果哪家牧民的女儿要出嫁,准女婿来相亲时,未来的岳父母就会杀羊款待他。到时,把和羊肉一起出锅的羊脖子送给准女婿,要看着他把羊脖肉吃的一点不剩。如果吃得很干净,只剩下了脖骨,这件婚事就成功了大半。如果吃不干净,婚事就难以预料了。人家讲究的是效益,讲究的是在生活中不浪费、干净利索的精神。如果连个羊脖子都吃不干净,就说明你不会过日子。自然,他就不想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。羊脖上的肉是很难吃干净的,可见,吃这种东西时的勇气、技巧和耐心是多么的重要。

    血肠和这种羊肉我都吃过,那真是一种美味。我认为这和吃生肉基本差不多。

    可黄晓雪不同意我的观点,她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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